紀檢立案后下個程序是什么

1、從掌握的案源線索中開展外圍調查 。
2、由紀委常委會議討論立案,下達立案通知書或監察通知書到單位黨委黨組及本人,成立調查組,進行立案初查,寫出初查報告 。
3、立案后,轉入紀委調查階段,案件調查的時限為3個月,必要時可延長1個月 。案情重大或復雜的案件 , 在延長期內仍不能查結的,可報經立案機關批準后延長調查時間 。
4、移送審理 , 案件調查終結后,紀委對違規違紀行為作出處罰決定 。將處分文件、調查報告及本人檢討分別送一份到組織部門進行存檔 。處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黨委黨組、報送相關部門 。
【紀檢立案后下個程序是什么】5、公訴和判刑是最后確定落馬貪腐分子罪行的過程,官員貪腐案件的處理過程至此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