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相關知識有哪些


起訴離婚的相關知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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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相關知識有哪些】1、一方起訴離婚要什么手續:帶上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能證明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到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然后等法院傳票通知參加庭審 。
2、法院起訴離婚程序: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
3、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 , 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64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