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標準食品罪 寧津四鹽犯被刑拘

德州齊魯網2月5日訊(采訪人員 雒福苗 通訊員 高長征)近日,德州市寧津縣四名鹽販榮軍亮、榮瑞峰、殷洪崗、孟傳新因涉嫌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1月4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寧津縣鹽務局聯合當地公安機關一舉查獲了該縣杜集鎮孟傳新、榮軍亮販賣私鹽案,當場查處大包飼料鹽100斤、無標識大包鹽100斤、飼料鹽包裝袋6條、無標識包裝鹽袋99條 。經寧津縣鹽務局委托山東鹽化質量監督檢查站對其銷售的鹽產品進行檢驗,確認為工業鹽 。
【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標準食品罪 寧津四鹽犯被刑拘】經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案件為販銷團伙,案件主謀榮瑞峰,伙同同村村民榮軍亮、殷洪崗到河北某地購進3000斤帶有飼料鹽字樣包裝的工業鹽進行販賣,銷售給附近村莊的村民食用 。為牟取更多利潤,他們找到孟傳新為其代賣,現已銷售給孟傳新1900斤 。公安機關立案查明,榮瑞峰、榮軍亮、殷洪崗、孟傳新等四人以工業鹽充當食鹽進行銷售,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 。由于證據確鑿,公安機關決定對四人以涉嫌犯有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罪移交寧津縣檢察院申請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