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縣民族中學學生食物中毒案供貨夫妻獲刑

中國法院網訊 (刑庭 胡偉 尹壽遠)2014年6月17日、18日,湖北省咸豐縣民族中學176名學生因食用學校訂購的面包發生集體中毒事故,其中62名學生未能參加中考及地生會考,直接經濟損失達64.96萬元,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民族中學5名責任人先后受到刑事處罰 。2015年2月15日,咸豐縣人民法院對生產銷售面包的周某、張某夫妻作出判決 。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
被告人周某、張某夫妻,系江西省撫州市資溪縣人 。2009年以來,二人在咸豐縣城租房無證開設面包加工廠,2014年2月份開始與咸豐縣民族中學簽訂食品采購合同,向該校提供所生產的面包 。2014年6月17日至18日,該校部分學生食用二人生產銷售的“毛毛蟲”面包、“椰蓉”面包后,發生了集體中毒事故,經咸豐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毛毛蟲”面包和“椰蓉”面包均含有都柏林沙門菌 。
【咸豐縣民族中學學生食物中毒案供貨夫妻獲刑】咸豐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張某無視國家法律,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綜合各量刑情節,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并發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張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