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毒豆芽日銷1000斤 順德一對夫妻生產、銷售毒豆芽獲刑

為讓豆芽的生長周期縮短、外觀好看,順德一對夫妻非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AB粉”和“無根劑”等添加劑以生產豆芽,并在蔬菜批發市場銷售,日均銷量達1000斤 。昨日,采訪人員從順德法院獲悉,兩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 。
順德區檢察院指控稱,2013年9月開始,被告人李某某、吳某甲(兩被告人系夫妻)在大良大門小灣某某街一無牌出租屋,將購回的“AB粉”和“無根劑”等添加劑用于生產黃、綠豆芽,并將豆芽運至大良金利蔬菜批發市場銷售,平均每日銷售1000斤 。
【生產毒豆芽日銷1000斤 順德一對夫妻生產、銷售毒豆芽獲刑】2014年7月9日,公安機關到該出租屋抓獲被告人李某某和吳某甲,現場起獲成品豆芽16桶(每桶約重80斤)、半成品豆芽69桶(每桶約重80斤),并在該出租屋起獲疑似禁用食品添加劑一批 。經鑒定,抽檢的豆芽中,檢出6-芐基腺嘌呤成分和4-氯苯氧乙酸鈉成分,送檢的A粉、B粉、無根水等所有檢材中均檢出6-芐基腺嘌呤成分 。
據介紹,2011年,衛生部、國家質監總局明確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等物質,不得作為食品用加工助劑生產經營和使用 。
順德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某、吳某甲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慮到李某某、吳某甲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最后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零九日及吳某甲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各處罰金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