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黑心商販制作“鋁包子”

德州新聞網訊(采訪人員孫良玉通訊員高忠祥王蓮香)
包子白嫩、口感松軟,好吃可不一定能吃 。為了使包子賣相更好,禹城市的高某想到了在包子中添加含鋁泡打粉的歪主意 。6月2日,禹城市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其批準逮捕 。
警方在抓獲犯罪嫌疑人高某時,現場查獲含鋁的“香甜泡打粉”35袋,每袋400克,繳獲的包子經相關部門檢測鋁含量嚴重超標 。高某的行為擾亂了國家對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秩序,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已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采訪人員了解到,2014年5月,我國已禁止將酸性磷酸鋁鈉、硅鋁酸鈉和辛烯基琥珀酸鋁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膨化食品生產中不得使用含鋁添加劑,小麥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產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 。此外,含鋁添加劑在價格上與正規添加劑相比存在一定優勢 。目前市場上不含鋁的食品添加劑通常要比含鋁添加劑貴1至2倍,一些不法業戶甘愿購買和使用低價的含鋁添加劑,以牟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
“含鋁泡打粉添加入面粉中不僅發面速度更快,制作起來省時省力,而且蒸出來的包子皮顏色更好看,賣相好且面質松軟,吃起來有絲絲甜味 。但是,鋁是一種低毒金屬元素,長期食用含鋁超標食品會損害人體健康 。”禹城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胡軍介紹 。
【德州黑心商販制作“鋁包子”】 根據現行《刑法》第144條的規定,違反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