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產品 30家企業被撤銷所持廣告批準文號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稽查局在京召開違法廣告發布企業行政告誡會,對全國30家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產品企業進行行政告誡,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依法一律撤銷被告誡企業所持有的廣告批準文號 。
根據違法廣告監測情況,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稽查局從2014年度刊播嚴重違法廣告且2015年第一季度仍繼續刊播,并且次數較高的違法廣告中,篩選出了違法情節嚴重的33個產品(10個藥品、13個醫療器械和10個保健食品),涉及30家企業 。
這33個產品的違法廣告情節表現為,擅自發布未經審批或篡改審批內容的違法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述功效的斷言或者保障;夸大產品功效和適應范圍;利用醫療科研院所名義或以專家、患者名義和形象做功效證明進行虛假宣傳等 。
【發布嚴重違法廣告產品 30家企業被撤銷所持廣告批準文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稽查局要求,地方監管部門要加大對被行政告誡企業廣告發布的監督檢查,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業,要會同工商等部門聯合查處,列入違法廣告失信者名單,聯合多部門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制” 。同時加大對其生產場所的飛行檢查和產品抽查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