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罪從犯認定金額60w


開設賭場罪從犯認定金額6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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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從犯認定金額60w】開設賭場罪的從犯一般是指在開設賭場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人,如看守賭場、收取費用等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以上解釋了開設賭場罪的從犯數額為60 W,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