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和債務人區別是什么

【債權人和債務人區別是什么】債權人和債務人區別有:
1、概念不同 。
債權人是指債的關系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在債的關系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 。
債務人是指債的關系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 , 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
2、權利義務不同 。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合同法》從公平原則出發,賦予了債務人諸多權利 , 如同時履行抗辯權 。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 , 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 , 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