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是誰提出來的


共享經濟是誰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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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這個詞最早由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Marcus Felson)和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教授瓊斯潘思(JoeL Spaeth)于1978年發表的論文(Community Structureand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A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提出來的 。
概念:
一般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 。其本質是整合線下的閑散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資源 。有的也說共享經濟是人們公平享有社會資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獲得經濟紅利 。此種共享更多的是通過互聯網作為媒介來實現的 。
特點:
包括一個由第三方創建的、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市場平臺 。這個第三方可以是商業機構、組織或者政府 。個體借助這些平臺,交換閑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識、經驗,或者向企業、某個創新項目籌集資金 。經濟牽扯到三大主體,即商品或服務的需求方、供給方和共享經濟平臺 。共享經濟平臺作為連接供需雙方的紐帶,通過移動LBS應用、動態算法與定價、雙方互評體系等一系列機制的建立,使得供給與需求方通過共享經濟平臺進行交易 。
代表:
【共享經濟是誰提出來的】共享經濟將成為社會服務行業內最重要的一股力量 。共享WiFi的代表必虎WiFi,共享出行的代表UBER、滴滴打車;共享空間代表Airbnb;共享度假的代表VaShare;游戲有steam、AUV共享游戲;面向全球的在線工作平臺AAwork;共享資金價值代表Prosper;共享飲食的Eatwith等 。2013年3月9日,《經濟學人》雜志在其封面文章第一次詳細描述了“共享經濟”的場景后,共享經濟的模式已在深深影響著人們的觀念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