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兵役制度

【明朝兵役制度】明代的衛所制和元朝的軍戶制大體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襲的 。明制:以五千六百人為衛 。一千一百十二人為千戶所,一百十二人為百戶所 。什伍之長 , 歷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數內,明朝則在其外 。每一百戶所,有總旗二人 , 小旗十人,所以共為一百十二人 。衛設都指揮使,隸屬于五軍都督府 。兵的來路有三種:第一種從征,是開國時固有的兵 。第二種歸附,是敵國兵投降的 。第三種謫發,則是刑法上罰令當兵的,俗話謂之“充軍” 。從征和歸附,固然是世代為兵,謫發亦然 。身死之后,要調其繼承人,繼承人絕掉 , 還要調其親族去補充的,謂之“句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