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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原告陳述詞的書寫:離婚案件的陳述詞是沒有固定范本的 , 原告在進行陳述的時候 , 要注意陳述雙方感情破裂的現實 , 將訴訟請求的理由和事實如實進行陳述 。原告的陳述詞主要是圍繞請求法院準予雙方離婚這一點展開的 , 因此應當盡量陳述上方感情破裂的事實 , 并列舉證據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ㄒ唬┰嫻男彰⑿員?、年龄、民族、职业、工醉dノ?、住所、联蠐v絞?nbsp;,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ǘ┍桓嫻男彰⑿員?、工醉dノ?、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茰O櫓拿?、住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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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原告陳述詞怎么寫】 ?。ㄋ模┲ぞ鶯橢ぞ堇叢矗?證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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