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寫


個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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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出租合同可以怎么寫】房屋租賃合同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開頭部分寫上甲乙雙方的姓名和具體的居住地址 。
2、在文中要寫清楚門面房的具體地址 。
3、寫明租賃期限,租金,轉租,違約責任等事項細則 。
4、雙方需簽字蓋章等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 ,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 , 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 , 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