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兩月內被罰3次,都與病歷有關!( 二 )


實際上,這一問題在社會辦醫領域尤為突出。談及強化社會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安全時,上海某衛生行政管理人士曾公開表示,“2019年,上海市醫療事故鑒定中心受理了300例醫療事故鑒定,社會辦醫管理機構占到了90%,其中病史問題上竟然占了76%,病史都記錄不全,甚至根本不記病史,打官司肯定輸得多?!?br /> 在2021年5月1日起實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病歷等醫療文書,既是證明醫療服務真實性的“憑證”和“依據”,也是醫保支付的“憑證”和“依據”,同時也是醫保監督檢查判定醫療服務有無“違規”的“憑證”和“依據”。
如果病歷資料記錄存在問題,有可能被認為醫療服務作假,可能要承擔醫保拒付甚至被認定為欺詐騙保,承擔法律責任。
寫好病歷,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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