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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液體分類】易燃液體分為三級 。1級:閃點<-18℃,如汽油、正戊烷、環戊烷、環戊烯、乙醛、丙酮、乙醚、甲胺水溶液等 。2級:-18℃≤閃點<23℃ , 如石油醚、石油原油、石腦油、正庚烷及其異構體等 。3級:23℃≤閃點<61℃,如煤油、磺化煤油、浸在煤油中的金屬鑭、照相用清除液、涂底液、醫用碘酒等 。
根據易燃液體閃點高低,依據《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將易燃液體按閃點分為下列三類:第1類:低閃點液體,閃點小于-18℃;第2類:中閃點液體-18小于等于閃點小于23℃;第3類:高閃點液體大于等于23℃ 。
易燃液體的危險特性:1、易燃性閃點越低,越容易點燃,火災危險性就越大 。
2、易產生靜電易燃液體中多數都是電介質,電阻率高 , 易產生靜電積聚,火災危險性較大 。
3、流動擴散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