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拒絕辦交房手續怎么辦


賣家拒絕辦交房手續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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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拒絕辦交房手續怎么辦】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如果賣家拒絕履行合同辦理交房手續 , 買方有三個選擇,主張雙倍返還定金、主張違約金或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但是究竟選擇哪一種方式對自己更有利,需要綜合案件的情況分析 。一般來說,在定金和違約金之間,買方更愿意選擇金額更高的違約金 。因為,一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比例為交易價格20% , 但法院對違約金的支持比例卻不一致,存在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