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政策解讀


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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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政策解讀】成都市教育局印發了《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成都市市學校招收在蓉外籍人士子女及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以下簡稱“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明確了適用范圍、辦理程序、學生管理等 。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制定的背景和原則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成都市對外開放大會精神,助推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聯合制定的《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法律和規定相統一、監管和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為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在成都學校入學就讀提供便利,加快和擴大新時代教育對外開放,提升成都教育的國際影響力 。
二、《辦法》適用對象有哪些?
本辦法所稱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具有中國國籍且需要申請在成都學校接受教育的外籍少年兒童,包括在成都工作(學習)或投資的外籍人士的適齡子女(含被監護人,下同);跟隨法定監護人在成都居住、生活的外籍適齡少年兒童 。
三、符合條件對象的就讀范圍是哪些?
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外籍人員子女學校 。
四、符合條件對象的入園入學如何安排?
(一)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就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當年戶籍兒童入園政策辦理 。
(二)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由申請人戶籍地或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轉)學 。
(三)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就讀高中階段學校,按當年招生政策執行 。
(四)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就讀其他民辦幼兒園及中小學校、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根據當年招生辦法執行 。
五、申請材料包括哪些?
(一)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申請入園入學均須下載填寫《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轉)學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學生及監護人的姓名、國籍、居住地址、身份證件號碼(護照)、簽證號碼等 。中小學在校學生申請轉學,須提供原學校就讀證明 。
(二)外籍人士為其子女申請入學,須提供申請人及子女有效外國護照及有效中國簽證證件;親子關系證明(或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一方或雙方在蓉居住和投資(或工作、學習)相關證明材料等 。
(三)法定監護人為其適齡外籍少年兒童申請入學,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在蓉戶籍證明(或成都市居住證);申請人子女(或監護對象)國(境)外出生證明、有效外國護照及有效中國簽證證件;親子關系證明(或監護關系證明);申請人一方或雙方在蓉居住和投資(或工作、學習)相關證明材料(適齡外籍少年兒童投靠直系親屬祖輩的,其申請人可只提供居住證明)等 。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外籍少年兒童持有有效護照及有效簽證證件,簽證證件指停居留有效期180天及以上的普通簽證或居留許可 。
(五)外國相關部門或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姓名等資料及變更證明等應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有關外文證明材料應當翻譯成中文 。
六、入園入學如何辦理?
(一)申請就讀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當年招生安排及幼兒園服務范圍,按規定報名時間向戶籍地或居住證(地)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提出入園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
(二)申請就讀中小學校,應于當年5月31日之前向法定監護人戶籍地或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轉學須于每學年末前10日內提交申請 。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后確定就讀學校,并通知申請人 。
七、學生在校如何管理?
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后將納入學籍管理,教育和引導外籍學生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校紀校規,在校完成學業并考試合格,由接收學校發給義務教育完成證書或高中畢業證書 。
八、特別聲明的有關事項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兩年 。如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出臺新的政策,從其規定 。原《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在蓉外籍人士及港澳臺人員子女入學辦法的通知》(成教外〔2003〕9號)同時廢止 。
(該文件的解讀機構為成都市教育局對外交流合作處 。解讀人:蔣莉、余振國;聯系電話:61881713、61881682 。)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在蓉外籍及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招生咨詢電話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