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新區中小學轉學辦理流程 長春街小學轉學須知


長春新區中小學轉學辦理流程 長春街小學轉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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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新區中小學轉學程序
1.學生法定監護人在長春新區招生入學平臺提出轉學申請(平臺功能未開放前,向新區教育局招生辦提出轉學申請),對符合轉學條件、確有轉學需求的學生,新區教育局依據學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學校接收 。
2.轉入學校接收后,填寫《吉林省中小學生轉學申請表》,轉入學校在“轉入學校意見”欄簽字蓋章 。轉入學校將轉學材料和《轉學申請表》等佐證材料清晰拍照后上傳至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學籍系統內說明轉學原因,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發出學籍轉接申請 。
3.新區教育局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
【長春新區中小學轉學辦理流程 長春街小學轉學須知】4.轉出學校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
5.轉出地學籍主管部門在電子學籍系統中核辦 。
6.轉入學校必須獲得長春新區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
7.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后,轉入學校通過電子學籍系統調取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
8.轉出學校將學生的紙質學籍檔案寄出,并通知轉入學校 。
9.轉入學校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轉出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 。
跨省轉入轉出的,還須符合其他相關省份的學籍管理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