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判決如何過戶

房產判決過戶的做法是,法院裁決使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持身份證明、法院裁決文書、原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等資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 即過戶手續 。
若有關當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由法院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文書,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單方持上述資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但如原持證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無法辦理房屋戶手續的 , 可按如下程序辦理過戶手續:
【房產判決如何過戶】權利人(申請人)為個人時,請持身份證明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法律事務科遞交公告申請書 , 同時提交法院的裁定(判決書)、身份證明(因故不能親自辦理時的還須提交公證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通過拍賣程序成交的,還應提交法院委托拍賣行的拍賣委托書、拍賣成交確認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