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是刑事處罰嗎


監視居住是刑事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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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期限內離開住所或者指定居所,并監視其行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進行;沒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住所執行 。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的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妨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住處執行 。但是 , 不得在羈押場所或者專門的辦案場所進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監視居住實施后24小時內通知被監視居住的家庭成員 。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 適用于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的 。人民檢察院應當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的合法性進行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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