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與審判委員會的關系


合議庭與審判委員會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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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英文是collegial panel,或collegial tribunal, 是由三名以上審判員或者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集體審判案件的組織形式 。人民法院對第一審刑事、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除一部分簡易案件實行獨任審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第一審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議庭審判;第二審案件、再審案件和死刑復核案件全部由合議庭審判 。
【合議庭與審判委員會的關系】審判委員會是人民法院內部對審判工作實行集體領導的組織形式 。各級人民法院設立審判委員會審判制度史,實行民主集中制 。審判委員會的任務是總結審判經驗,討論重大的或者疑難的案件和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