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分到底是不是年底清零 駕照分都是年底清零嗎?

【駕照分到底是不是年底清零 駕照分都是年底清零嗎?】

駕照分到底是不是年底清零 駕照分都是年底清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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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分到底是不是年底清零
“記分周期”不是年初到年尾?
駕駛證記分周期為12個月 , 滿分為12分 , 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 不是從年初開始算 。比如A拿到駕照的那天是2015年8月31日 , 則記分周期應該為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0日 , 12分清零也要等到2016年的8月30日 , 而不是2016年1月1日 。
未繳納罰款扣分不清零?
根據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 , 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 , 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 , 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 , 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也就是說如果當年有違章沒有及時處理 , 誤了時機 , 那這些扣分罰款會自動累加到下一個記分周期 。同時 , 不僅該扣的分還在 , 罰款還需要多交每天3%的滯納金 。
知識鏈接:買賣駕照分違法
廣州合同糾紛律師回答:違法銷分不僅違反了國家公安部關于《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 同時情形嚴重的可能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處罰對象是違法當事人的規定 , 甚至構成妨害公務罪 。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 , 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 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
根據駕照新規 , 如果一本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 , 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超過一定次數 , 或一年內使用多個駕駛證處理同一號牌機動車違法行為 , 那么駕駛人辦理業務時系統將自動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