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怎樣收費 車輛購置稅怎樣收


車輛購置稅怎樣收費 車輛購置稅怎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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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怎樣收

為什么要以開征車輛購置稅取代車輛購置附加費?



開征車輛購置稅,以取代車輛購置附加費,這主要基于以下考慮:

第一,車輛購置附加費是1985年經國務院批準,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強制征收的專項用于國家公路建設的政府性基金,已成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具有明顯的稅收特性 。將車輛購置附加費改為車輛購置稅,要求納稅人依法繳納稅款,有利于理順政府分配關系,提高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 。



第二,從國際通行做法看,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普遍通過稅收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極少采用收費的方式 。這是因為,稅收行為比收費行為規范,收支要納入預算,實行規范化財政管理,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開征車輛購置稅取代原有車輛購置附加費,有利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依法足額籌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

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和稅率是如何確定的?



與車輛購置附加費相比,開征車輛購置稅是否會增加購車者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的單位和個人 。所謂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上述車輛的行為 。所謂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部隊以及其他單位 。所謂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 。

【車輛購置稅怎樣收費 車輛購置稅怎樣收】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征收辦法,稅率為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10% 。



由于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和稅率,與車輛購置附加費的繳費人和征收標準基本相同,因此,開征車輛購置稅后不會增加購車者的負擔 。例如,某單位或個新人購置一輛價格為10萬元的汽車,按照車輛購置附加費10%的征收率計算,其應繳納的車輛購置附加費為1萬元(10萬元×10%) 。開征車輛購置稅取代車輛購置附加費后,其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仍為1萬元 。



如何確定計算依據、計征方式和征收環節?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由購置車輛的計稅價格和稅率加以確定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實際上是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根據以下三種不同情況分別加以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和消費稅的合計數 。

(三)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最低計稅價格進行確定 。不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參照其市場平均交易價格分別加以確定 。當納稅人申報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的,按照最低計稅價格征收車輛購置稅 。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環節為購置應稅車輛之后、辦理車輛登記注冊之前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重復征收車輛購置稅 。



車輛購置稅的減免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車輛購置稅減免范圍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減免稅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