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和建議


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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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022年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暫未公布
2021年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一、城區幼兒園
(一)招生原則
1.根據相對就近就便、免試入園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統籌兼顧、合理安排,滿足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需求 。
2.倡導片區招生,根據原有幼兒園服務范圍、新建幼兒園位置和幼兒園學位情況,探索實行獨立劃片、多園劃片相結合的招生方式,統籌協調適齡幼兒有序入園 。
3.幼兒園服務片區內報名幼兒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按照住房優先、分類依次錄取的原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名單;片區內報名幼兒數低于幼兒園招生計劃數時,空余學位可招收其他片區意向幼兒 。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小區的適齡幼兒;如有空余學位,面向周邊小區招生 。
4.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灣同胞子女,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
5.堅持平穩有序、教育便民的原則 。
縣教育和體育局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統籌安排,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協調、政策解讀、監督檢查 。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可到意向幼兒園進行現場報名 。
6.建立公辦民辦協調發展的學位保障機制 。民辦幼兒園根據辦園規模,面向城區實行自主招生 。
(二)招生對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報名我縣城區幼兒園小班的幼兒 。
(三)招生工作流程
【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高青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和建議】1.發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31日前,縣教體局通過高青縣人民政府網站、高青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向社會公開發布《高青縣2021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 。同時,各城區幼兒園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欄張貼等方式,發布本幼兒園招生簡章 。
2.網上意向幼兒園填報:8月1日——8月7日 。
幼兒監護人通過電腦或手機瀏覽器輸入網址:http://zkzs.zbedu.net:8084/gqyy
3.城區民辦幼兒園招生
各城區民辦幼兒園自2021年8月8日—10日對意向報名幼兒進行審核,并確認錄取名單,報教體局備案 。
4.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
各城區公辦幼兒園自2021年8月11日—13日對意向報名幼兒信息進行核驗,通過核驗的,于2021年8月14日—15日期間,按照幼兒園通知的時間、地點,攜帶信息采集時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確認 。如通過現場確認的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按照以下順序依次錄取 。
⑴幼兒監護人在片區內有房產,且已實際居住的適齡幼兒 。
⑵幼兒監護人在城區內無房產,幼兒或幼兒父母至少一方須與祖(外)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祖(外)父母在片區內有房產,且已實際居住的適齡幼兒 。
⑶幼兒監護人在城區內無房產,租房的,進城務工經商隨遷子女 。(需父母至少一方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縣城合法務工經商一年以上并且在片區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
若同類條件幼兒不能全部錄取,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如需電腦派位,派位方案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
5.城區各幼兒園2021年8月16日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欄張貼等方式公布空余學位情況 。未被錄取幼兒家長到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攜帶信息采集時提交的材料進行現場報名 。
6.發放錄取通知書
各城區幼兒園原則上8月25日前完成 。幼兒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
二、農村幼兒園
各鎮(街道)幼兒園招生工作由各學區負責組織,原則上不得跨鎮招生 。各學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按照“就近就便入園”的原則,積極、穩妥的組織適齡幼兒按時入園 。
三、有關要求
1.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可在滿足小班幼兒學位的前提下,適當招收托班幼兒 。在招生過程中嚴肅招生紀律,嚴格招生程序,規范招生行為 。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妥善處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出現的矛盾,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有序 。各城區公辦幼兒園不得提前、超規模招生 。
2.嚴格落實免試入園的原則,幼兒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幼兒園不得設置實驗班或特色班,不得將幼兒參加早期教育指導作為入園前置條件 。
3.新生入園前,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幼兒園衛生保健的有關規定,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
4.適齡幼兒入園報名所提報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幼兒監護人需對所提供報名信息和審核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出具假戶口、假房產證、假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一律取消報名錄取資格 。
5.各幼兒園要及時開通招生服務熱線,專人值班,認真耐心解答家長咨詢,并通過公眾號和宣傳欄公開招生信息,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 。各幼兒園依據《高青縣2021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制定招生簡章,經縣教體局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
6.現場確認時,由一名家長攜帶材料,按照提示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不允許帶領幼兒到確認現場 。各幼兒園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
縣教育和體育局咨詢電話:6973656,縣教育和體育局監督電話:6973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