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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期限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大部分的當事人都會撥打警察的電話,等警察趕到現場勘察完情況以后,如果交通事故并不是太嚴重就會對雙方進行調解,這個調解過程并不要求一次性解決糾紛,但是也有固定的期限,雙方當事人要在期限內調解完畢,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期限有多久呢?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一、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期限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 。
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
二、哪些情形交通事故調解停止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主持調解,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持的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不是解決事故糾紛的必經程序 。如果發生如下情形則調解終止:
1、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當事人在調解申請中對檢驗、鑒定或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調解;
3、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調解過程中放棄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結調解 。
三、交通事故調解的注意事項1、全面了解對方賠償能力、車輛保險情況,比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商業險保額 。掌握上述信息是調解的前提條件 。如果對方有足夠的賠償能力或交強險、商業險齊全,在調解時就沒必要過多做出讓步,相關的賠償是保障的 。
2、作為事故賠償義務人,一般是車主,在調解時對各項賠償要考慮全面 。
(1)嚴格按照保險理賠的賠償標準簽訂協議,否則在保險理賠時會有麻煩;
【交通死亡事故雙方調解期限 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期限】(2)對賠償項目不要有漏項,否則即便是簽訂一次性解決賠償的調解協議,對方仍可就遺漏的賠償項目索賠 。事實上,作為車主讓對方直接訴訟可能更為簡捷省事 。
(3)對于事故責任最好實事求是,不要出于自己有保險過多的承擔事故責任,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綜上所述,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有10天的調解期限,但是這個期限的起算點是根據案件的情形來確定的,雙方在調解的過程中應對賠償金額以及付款方式進行確定,在協商完畢以后應當簽訂調解書交給交通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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