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王 藩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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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削藩只不過是為了集中皇權,使藩王的權力不至于威脅到皇權,而封藩也是必要是,為的是“親親之誼”,屏藩社稷 。
2、一旦國家有什么災難,封在各地的藩王可以起到領袖作用 。
3、民間尚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之說,何況帝王之家,難不成要帝王的兒子兩三代以后就成平民百姓甚至窮人么?明朝對宗室的管理,總的來說,在洪武時期較為寬松,永樂之后漸趨嚴格 。
4、 永樂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勛臣擔任,出則為將,入則為相 。
5、王府官可兼行省參政,為地方行政首長,也可兼都指揮使,掌地方兵權 。
6、在封國內,親王擁有相當大司法、人事權,其官屬除長史及鎮守指揮、護衛指揮由進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國境內或所部軍職內選用,藩王對他們有生殺予奪之權 。
7、境內人民有敢違犯藩王的,由親王區處,朝遷及風憲官不得舉問 。
8、這時的藩王是列爵治民 , 分藩錫土 。
9、親王所居城內布政使、都指揮使及其以下職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見外,親王可以隨時召見他們 。
【藩王 藩王小說】10、親王遣使可以直達御前,敢有阻擋者,即以奸臣論處 。
11、風憲官以王小過或風聞親王大過奏聞,即以離間親親關系罪處斬 。
12、縱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 , 只能召到京師,由皇帝發落 , 重則降為庶人,輕則當面申飭,或遣官諭以禍福,促使改過自新 。
13、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門諭群臣,再次強調皇親除了犯謀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 , 均由宗親會議 , 報請皇帝裁決,有關部門只許奏聞,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見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話,則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長史司并護衛司可行文五軍都督府索取該奸臣 , 都督府應捕奸臣奏斬之 , 并族滅其家;而且郡王子孫才能堪用者,考驗授職升轉,即洪武時宗室子弟可以入仕 。
14、這些規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為天子耳目、監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當朝無正臣、內有奸惡,親王有權訓兵待命,等天子密詔統領鎮兵討伐 。
15、 經濟上,藩王不僅終身有俸祿,而且待遇很優厚 。
16、歲祿單是米一項,即達5萬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 。
17、此外,還有冊封、宮室、婚姻、喪葬等費用,并給予廚役、齋郎、鋪陳等雜役人員 。
18、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從在外諸王府大興土木、擅役工匠 , 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揮耿和等等問題中 , 亦漸漸感到藩王權重對皇權是個威脅,特別是皇太孫也曾問他:“虜不靖,諸王御之;諸王不靖,孰御之” 。
19、所以又規定:不許親王同時朝覲,只能一個親王來朝 , 平安回到封國后,派人以書信方式報給其他親王,才能來朝;而且進京朝覲時 , 留京時間不過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國,以防止藩王與朝臣的勾結 。
20、又規定:親王王子要入侍,這更是含有人質之意 。
21、后來又規定:王府廢除王府的相傅,升長兄司為正五品,長史由皇帝親自選派,若王有過 , 則詰問長史,即長史有監督、規勸藩王之責 。
22、到了洪武后期,藩王雖有藩號 , 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錫土 , 食祿不治事;王國文官由朝遷選派,犯法時依律審判;王國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審問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對封地內官民的控制;經濟方面則刪除了王府若有興建工程,有司即時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戶差付,不得稽延這條;親王的歲祿亦減為萬石 。
23、 不過朱元璋既要諸王藩屏國家 , 備侮御邊,夾輔王室,要講親親之誼,就必須給藩王以實力和特權,所以很多對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軍權仍然被維持著 , 形成尾大不掉不勢,以至于朱棣有實力發動奪位之戰 。
24、 永樂帝即位后,鑒于前朝之失 , 對控制藩王極為重視,或以謀反等罪名,分別削去他們的封爵、屬官、護衛,取消統領駐軍的權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護衛、官屬,齊、谷王先后被廢為庶人;或者將要塞地區的藩王遷入內地,如寧王朱權遷往南昌 。
25、 永樂時又廢除宗室可以為官規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勛戚大臣攝其事而不備官,所領事務均歸禮部管轄 。
26、文武百官對于親王 , 只具官稱名而不稱臣 。
27、正統十四年(1449),韓藩襄陵王欲入京師,后又愿率子婿從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沒有得到批準 。
28、甚至明末清兵進逼京師,唐王倡議勤王 , 竟被廢為庶人 。
29、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祿給朝廷帶來的嚴重負擔,相當多的中下層宗室已淪為貧困戶,于是強烈要求弛松藩禁、請田聯自給、試官自效的呼聲越來越高 。
30、萬歷中,更定的《宗藩事例》 , 準無爵的宗室自便生計,準奉國中尉以下宗室參加科舉考試 , 選授京師以外地區的官職,但實行時又加以限制,如對于縣令等“親民官”的職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書舍人等一些較為閑散的職位 。
31、 親王封國后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出到封國,以后非奉詔不得進京 。
32、永樂時由于籠絡人心,準許親王入朝覲見 。
33、成祖死時 , 寧王權奏請進京,仁宗即以“祖訓不敢違”加以拒絕 。
34、之后,除天順時為了“塞疑讒之隙”,特準襄王入朝外,親王再也沒能進京的 。
35、 藩王在封地也有許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見;不得擅離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請 , 得到允許后才能成行;如無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時上奏,有關官員全部從重杖罪,文官直至罷官,武官降級調邊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會有司飲酒;王府發放一應事務,地方官要立即奏聞,必待欽準,方許奉行,否則治以重罪 。
36、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舉人、落職知縣等擔任 , 成了位置閑散之地 。
37、 對宗室的約束還有:不得預四民之業,仕宦永絕,農商莫通 。
38、不得到京師,如有出城越關到京師的,即奏請先革為庶人 , 然后發往鳳陽高墻圈禁 , 同行之人,發往極邊的衛所永遠充軍 。
39、宗室不得擅離境外,有居住鄉村者,雖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畫卯 , 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鎖 , 下審理所,定罪議罰 。
40、從郡王至儀賓以下,不得與文武官員往來交結及歲時宴會 。
41、請名、請婚也很嚴格,未經請準,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請名、請婚為由乘機勒索宗室錢財,導致許多宗室壯年以后都未能請到名字、成婚 。
42、 由于宗藩條例多,宗室動輒得咎 , 被廢為庶人的不少 。
43、藩王勢力經過多次、多方面的削奪之后,已絕對不能與皇權對抗,皇族內部武力奪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經消失 。
44、那些好飲醇酒、近婦人的藩王,因其對朝廷沒有威脅而被稱為“賢王”,受到獎勵 。
45、宗室成了不農不仕、啖民脂膏、被軟禁于封地內的典型寄生階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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