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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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在道路上行駛的汽車必須要遵守我國《交通法》的相關規定,不能出現違規的情形,如果是超速、闖紅燈這些情形,沒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只需行政處罰,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大部分的事故會通過訴訟來決定賠償金額,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呢?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一、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也就是說,交通事故的訴訟費是由被保險人先行墊付,保險公司最終承擔的 。
雖然中國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第四項也規定了因交通事故產生的訴訟費用是屬于交強險責任免除的項目,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但是從法律效力上來說,《保險條款》的法律效力沒有《保險法》的效力大,所有在實踐中,法院通常會判決保險公司最終承擔交通事故的訴訟費用 。
二、交通事故訴訟管轄地如何確定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
2、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擁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權 。
三、交通事故個人起訴的流程1、立案階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
2、庭前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 。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 。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
3、開庭審理階段【一般交通事故訴訟費誰承擔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訴訟費誰出】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隨后,原告陳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
4、裁判階段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 。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 。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
綜上所述,當事人發生車禍以后對賠償金額無法協商,決定起訴到法院的,一般會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訴訟費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原告可以向兩個地方的法院起訴,一個是被告住所地,還有一個就是交通事故發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