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圖
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可能當事人由于自身心理因素而感到恐懼后,會下意識的產生逃逸的想法 。但是,這在法律上是堅決不允許的,是違法行為 。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是怎么樣的呢?我相信你對這個問題產生濃厚的興趣 。今天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與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的規定(法釋〔2000〕33號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發布)“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
但是當前交通肇事違法犯罪特別是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和其他惡性交通肇事犯罪不斷增多,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即使肇事后逃逸也增加不了什么處罰,助長了肇事者能逃就逃的心態,從而造成了更加嚴重的后果 。筆者認為,現行法律對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處罰力度顯然是不夠的 。
二、交通肇事逃逸構成要件(1)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礎 。如果行為人沒有造成上述嚴重后果而逃逸的,則不應認定該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僅能作為治安處罰的從重情節考慮 。
(2)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認定其構成一般交通肇事罪 。需要強調的是,筆者所說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如果行為人“應當知道”
自己的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而裝作不知道,逃離事故現場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
【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標準,可以保釋嗎 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3)逃逸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個重要因素 。
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其他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場后,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 。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認定時加以區分,以保證準確適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縱 。當然,行為人出于正當目的逃離現場后,必須及時向有關機關報案,接受法律處理,否則,如果行為人一逃便杳無音信,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
(4)行為人的逃逸行為不應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 。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單指的當場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關鍵是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與社會危害性,交通肇事后,雖及時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搶救,但在之后卻畏罪逃跑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如何應對對于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應遵循打防結合的原則,一方面要以堅決態度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偵破已發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嚴厲打擊肇事逃逸犯罪;另一方面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預防肇事逃逸案件的發生 。
對待交通肇事逃逸的專項措施有:
(一)、支隊成立領導小組和督察辦公室,負責指揮、指導和督導全市的專項行動 。各辦案大隊成立行動專案組,開展逃逸事故偵破工作 。
(二)、對各大隊上報的未偵破的逃逸案件逐案分析,根據案件性質,屬重大的逃逸案件由支隊掛牌督辦,屬一般的逃逸案件由大隊掛牌督辦 。
(三)、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報道,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震懾肇事逃逸者,勸導肇事者投案自首 。
(四)、實行舉報懸賞制度,凡舉報逃逸案件線索的,一經查實,給予3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 。
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冷靜的處理對待,知道如何應急的對待其事故的情況 。
- 交通肇事罪的公訴意見書 交通肇事罪公訴意見書
- 交通事故車主逃逸的怎么處罰
- 泰州秋雪湖在哪里 泰州秋雪湖生態景區地址+交通指南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具體量刑
- 酒后駕駛交通事故案例 酒后駕駛交通事故案例及分析
- 交通肇事罪如何爭取緩刑 交通肇事罪不適用緩刑
- 重大交通事故應該如何處罰 重大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 微信處理輕微交通事故的條件 交通事故的微處理是什么
- 租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 租車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 道路違章扣分標準和罰款 道路交通扣分罰款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