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避免過度醫療 為患者省錢

本報訊(鄭報全媒體采訪人員 王紅) 今年起,醫保支付方式將迎來全面變革。采訪人員昨日從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按照國家部署,我省出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計劃到2023年底,實現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何謂DRG/DIP支付?
據介紹,DRG付費,即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也就是說,按照疾病診斷、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等因素,把患者分入臨床病癥與資源消耗相似的診斷相關組。在此基礎上,醫保按照相應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而DIP付費,即按病種分值付費,是在總額預算機制下,根據年度醫保支付總額、醫保支付比例及各醫療機構病例的總分值計算點值,形成支付標準,對醫療機構每一病例實現標準化支付。
新支付方式
會減少醫院對患者過度治療
乍一看,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是醫保與定點醫療機構之間的改革,似乎和醫保參保人員沒有直接關系。但實際上,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將有效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改善醫療服務可及性、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從而切實維護參保人權益。
改革|避免過度醫療 為患者省錢】 與傳統按項目付費相比,DRG/DIP付費是一種更科學、更精細的醫保支付模式,能夠幫助醫院在進行費用管理的同時,兼顧臨床發展。DRG/DIP改革之前,醫保付費是按項目付費,即檢查了多少項目、開了多少藥就按項目計算實際醫療費用。病人治療項目越多,醫院收入越多。因此,按項目付費會促使醫院向病人提供不必要的藥品和檢查,產生過度醫療情況。推行DRG/DIP付費,避免過度醫療,自然可以降低患者就醫負擔,為老百姓省下更多“救命錢”。改革也將倒逼醫院主動提高管理運營效率,提升診療水平和服務質量,有利于患者享受到更好的診療服務和就醫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