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復合經營有哪些內容

這一土地利用方式,在世界各國的古籍和文獻中早已有過零星的記述,但人們對林農草復合經營的認真總結并建立起科學體系開始于20世紀的中期 。最早提出用農林復合經營Agri 一silviculture這一術語來對這一土地利用形式進行概括并在全世界發生重要影響的是曾經擔任過聯合國糧農組織總干事和國際農林復合經營系統委員會ICRAF的第一任主席King 。
【農林復合經營有哪些內容】他在1968年提出了農林復合經營概念的原始含義:在同一土地單元內將農作物與林業和畜牧業生產結合起來它們在時間上可以是同時的,也可以是交替的,使土地總生產力得以提高的持續性土地經營系統,論文中首次使用了術語 Agri - silvi - cuhure。
繼而在1977年國際林農復合經營研究會ICRAF成立時正式提出了農林復合經營Agroforestry這一專門術語 。由于研究人員所處國家、地區的自然和社會條件及研究目標的多樣性,研究人員的學科背景不同,對農林復合經營的內涵和定義的認識也不一致 。
目前大致可分為兩種認識,一種是比較狹義的,如澳大利亞Reid 和Wil<sub>S</sub>〇n 1985所認為的那樣 農林復合經營是在同一土地上農業與林業的綜合 , 即在同一時期內或按次序把畜牧、農作物置于稀植的林木之下 。
而國際樹、作物研究所ITCI、美國、樹作物研究所則認為 農林復合經營是為了農業、環境保護和鄉村發展而栽植生產糧食、飼料、薪炭和防護林等多種用途的喬木和灌木 。目的在于提高邊際土地的生產力以及保護水土和能源 。很顯然,他們把防護林,薪炭林和經濟林等都包括在農林復合經營的范圍,而且強調提高邊際土地的生產力和保持水土 。
不同組合的農林草復合經營不僅在生態學上,而且在經濟學上也有不同的效應 。配置得好 , 應該收到很好的經濟效果和生態效果 。所以應該因地制宜地采取相應的組合方式 。因此 , 可以認為農林復合經營是指在同一土地管理單元上,以生態經濟原理為基礎 , 運用現代生物和生態工程技術,人為地把多年生木本植物如喬木、灌木、棕櫚、竹類等與其他栽培植物如農作物、牧草、藥用植物、經濟植物以及真菌等和或動物相結合,實行多物種共棲,多層次配置,多時序結合 , 物質多級循環利用的土地利用和技術系統的綜合,在林農草復合經營系統的不同組分之間存在著生態學和經濟學方面的相互作用 。
為了便于理解和分類,本部分農林復合系統僅指種植業與林業的復合 , 而其他形式的系統將在后面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