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次判不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沒有破裂 。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庇纱丝芍ㄔ号袥Q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
法官在判決離婚的時候,一般會考慮以下因素:
1、一方患?。?對方要求離婚 。
2、非當事人本人自愿結婚 。
3、確因感情不和導致離婚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
4、一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
【法院2次判不離婚依據是什么】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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