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安市小升初招生報名須知 南安市小升初政策


2022南安市小升初招生報名須知 南安市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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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安小升初報名須知
一、報名須知
(一) 實驗中學、鵬峰中學、柳城中學、南安一中、南翼實驗中學(南安一中奎霞分校)、國光中學六所中學招生報名
具有招生服務區域戶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政策性照顧對象的小學畢業生報名的 , 由招生服務區域內各小學指導符合招生對象要求的畢業生填寫《南安市2022年市區初中新生入學報名登記表》或《南安市2022年初中新生入學報名登記表》 , 于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報名登記和身份確認 。需提交材料如下:
1.屬于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提供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親屬關系證明(能證明學生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的戶口簿等佐證材料) 。
2.屬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家庭戶口簿、居住證 。
3.軍人子女需提供南安市人民武裝部出具的部隊子女就學花名冊、部隊證明、軍官證或士官證、軍人的結婚證等法定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 。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民警子女需提供公安局出具的花名冊及相關證明材料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需提供應急管理局出具的花名冊及相關證明材料 。
4.高層次人才子女需提供高層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證件或入選文件(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工作單位證明、身份證、關系證明、居住證明、戶口簿等 。
5.在招生服務區域內居住、生活的港澳臺僑籍子女提供與家長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護照 , 當地派出所簽發的監護人與學生在本地居住證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稅務發票、親屬關系證明(能證明學生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關系的戶口簿等佐證材料) 。
逾期未報名登記的人 , 視為自動放棄選擇到以上六所中學就讀的機會 。
(二)其他公辦中學招生報名
參照上述六所中學執行 , 請各初中校根據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提供的錄取花名冊組織學生登記報名 , 嚴格按規定分批錄取 。8月15日前完成第一、二批招生錄取工作 , 并將錄取結果報送至市教育局 。
【2022南安市小升初招生報名須知 南安市小升初政策】(三)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報名
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實行統一網上報名 。各民辦初中學校應組織學生于2022年5月25日8:30至2022年5月28日18:00登陸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czxt.qzzk.cn)進行報名 。網報前 , 家長應于5月23-24日到指定地點提交審核材料 , 經審核通過后,學生及家長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具體報名操作辦法及要求詳見《2022年南安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附件4) 。
1.材料提交地點 。
我市集中報名地點在市教育局(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新華大廈13樓會議室 , 聯系電話:86367823) 。學生和家長可持身份證及相關報名材料到報名點報名提交材料 。
2.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
(2)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附件9) 。
(3)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學生學籍和戶籍不在同一縣(市、區)的小學畢業生提供)(附件8) 。同時 , 需附上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加蓋學校公章) 。
(4)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政策照顧對象提供)(附件7) 。
民辦初中學校政策照顧對象見“招生范圍”描述 。其中 , 第(1)類應于5月20日前 , 將填寫的《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附件 7)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匯總確認 。其中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報各縣(市、區)人武部或泉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匯總確認后交由市教育局審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匯總確認后交由市教育局審核;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匯總確認后交由市教育局審核;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網進行網上申報 。民辦初中學校政策照顧對象中第(2)(3)類由學校于 5 月 23 日前匯總確認后 , 將《2022 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附件7)及佐證材料報送南安市教育局中教科審核;南安市教育局將審核后的照顧對象名單及其登記表 , 于 6 月 3 日前送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
(四)招生時間安排
全市初中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各公民辦初中校8月25日前應全部完成新生注冊 , 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確認學籍 , 并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信息必須統一) 。
(五)其他事項
1.具有我市戶籍而學籍在外縣(市、區) , 要回我市就讀公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 , 應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服務區域對應小學進行入學報名登記 。
2.雙胞胎(或多胞胎)要求就讀同一所學校的 , 應由其家長攜帶戶口簿及復印件向入學報名登記的小學提交《南安市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見附件6) , 由其中一位學生參與所在批次錄取 , 其同胞胎(或多胞胎)兄弟姐妹一并錄取到同一所學校 。
3.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報名招生 , 允許學生兼報 。如果沒有被民辦學校錄取 , 應在7月5日前回原所屬服務區參加公辦學校招生錄取 。
4.根據2021年《南安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1〕8號)預告內容 , 2022年學生戶籍遷入時間以4月1日為界限 , 分批分類進行招生 。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 , 學生戶籍遷入時間界限調整為5月1日(詳見前文“招生辦法”描述) 。2023年起 , 學生戶籍遷入時間界限恢復為當年4月1日 。
二、剩余學位招生
市區實驗中學、鵬峰中學、柳城中學三所中學不組織剩余學位招生 。其他公辦中學在完成片區招生任務后 , 如有剩余學位 , 可以利用剩余學位自主招生 。公辦學校剩余學位自主招生方案及名額需報市教育局審批同意后執行 , 補招結果于8月15日前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
民辦初中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全部結束后 , 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 , 可在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結束后 , 向市教育局申報自主招生補錄并遞交其方案 , 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按規定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補錄 , 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 。民辦學校剩余學位的補錄時間為8月16-23日 。
各公民辦學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剩余學位自主招生 , 不得以考試、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
三、監督與保障
(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 加強對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統籌管理 , 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 , 切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 , 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 , 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嚴禁社會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
(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 , 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 , 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 , 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健全數據比對機制 , 精準摸排輟學學生 , 納入臺賬動態管理 , 嚴防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事實輟學 , 抓好勸返復學工作 , 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 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 , 確保義務教育“一個都不能少” 。要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脫貧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孤兒等特殊群體學生 , 做好組織入學工作 。初中要配合小學密切跟蹤“小升初”小學畢業學生去向 , 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 , 發現未被初中錄取、學籍未及時接轉的要及時跟進查明原因 , 發現輟學的要做好勸返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報告 , 確保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對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 , 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 , 形成有力震懾 。
(三)市教育局要主動會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 , 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 , 暢通舉報渠道 , 認真核實群眾信訪投訴 , 嚴肅查處頂風違法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 , 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 進一步提升普通中小學招生規范治理和違規招生防控能力 , 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
(四)市教育局要加強學籍管理和監控 , 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 , 規范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 , 嚴格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 , 不得招收借(寄)讀生 , 嚴格實行“一人一籍 , 籍隨人走” ,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 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 , 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 , 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 , 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 。要加強對本市初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和學籍管理情況的專項督查 。本市戶籍的學生應嚴格根據父母或其監護人居住地確定填報就學的學校 , 一旦入學不得互相借讀、轉學 。
(五)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和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 , 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 , 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 。對公辦學校 , 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 , 可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對監管和履職不到位 , 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地區 , 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市教育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充分認識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 , 強化政府行為 , 抓緊成立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 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 必須確保轄區內的小學畢業生能全部、按時升入初中學習 , 初中每個班級控制在50人以內 。對轄區內可能新增大班額的學校進行預警提示 , 特別要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 , 確保不產生新的大班額 。部分由外省、市(區)、縣回我市戶籍所在地小學或中心小學報名的學生 , 各鄉鎮(街道)應及時安排入學 。凡經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 , 錄取結果應當場進行公示并及時報送市教育局 。各鄉鎮(街道)招生結束后 , 應匯總形成各中學《2022年初一新生錄取花名冊》(見附件11)一式三份 , 市教育局、鄉鎮(街道)、中學各一份 。
(七)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 市公安局、人社局、市場監管局、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 要配合學校做好各類有效證明材料的查核驗證工作 。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 , 嚴格審核有關材料 , 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 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
(八)市教育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附件10) , 嚴格執行“公民同招”規定 , 嚴肅同步招生紀律 , 規范招生行為 。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的電腦隨機派位應由所屬招生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制定具體操作規則 , 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 , 并組織公民辦中小學校校長、小學畢業生家長等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 , 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 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由派位結果的錄取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 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 。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一經產生 , 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派位結果 。
(九)各校要堅持公平配置均衡編班 , 全面取消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 , 規范實施均衡分班 , 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實驗班等;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并按照測試成績分班 。落實殘疾兒童教育安置 , 根據殘疾兒童少年的實際情況 , 安排到普通學校(特教學校)隨班就讀或送教上門 。
(十)以上事宜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
附件1-11下載鏈接:點擊下載
附件:1.南安市2022年初中招生范圍
2.南安市2022年初中招生時間安排表
3.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4.2022年南安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5.2022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
6.南安市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7.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8.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
9.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
10.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11.2022年初一新生錄取花名冊
南安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22年4月29日
依據來源:南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