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醫生的責任的認定是: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
【醫療糾紛醫生的責任怎么認定】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 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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