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香港調整“疫苗通行證”要求,第三階段提前至5月底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3月20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要求 , 以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新冠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訂的疫苗接種安排 。
具體調整包括:第一 , 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第二 , 縮短“疫苗通行證”要求下接種第二劑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第三 , 更新曾確診新冠肺炎人士(康復者)“疫苗通行證”的接種疫苗要求 。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由原定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 , 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個別特殊群組除外) 。
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 , 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種第二劑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由原來的9個月縮短至6個月 。
同時 , 因應專家意見 , 特區政府也更新了“疫苗通行證”對康復者的接種要求 , 即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 , 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劑或第三劑疫苗 , 或仍在康復后6個月內 , “疫苗通行證”下并無額外接種要求;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6個月、但感染前未曾接種疫苗的康復者 , 在第一階段期間(即4月29日或以前)接種要求不變 , 即須接種第一劑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 。
發言人表示 , 特區政府會相應調整社交距離措施和入境防控措施等要求 , 并會另行公布相關詳情 。 特區政府強烈呼吁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早接種疫苗 , 特別是老年人、長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較弱人士 。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編輯:高晨晨
【疫苗|香港調整“疫苗通行證”要求,第三階段提前至5月底實施】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