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河北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抗原檢測最高15元

為進一步優化新冠病毒檢測策略 , 服務疫情防控需要 , 根據國務院通知要求 , 3月21日 , 河北省醫保局會同河北省衛健委印發《關于臨時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 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并明確收費標準 。
【檢測|河北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抗原檢測最高15元】通知提出 , 自3月24日起 , 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按照“檢測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 , 費用總額最高不超過15元/人次 。 其中 , 檢測項目最高價格5元/人次 , 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零差率銷售 。 抗原檢測適用范圍為國務院《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21號)中規定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適應人群 。 若只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 , 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察費(含簡易門診和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 。 患者自測的 , 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費用 。
目前 ,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結果已掛網執行 , 省醫保局要求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網上采購政策 , 按規定在省醫藥采購平臺采購 。 (河北日報客戶端)
檢測|河北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抗原檢測最高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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