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降了!本月28日起,湖南核酸檢測費用不超過28元

央廣網長沙3月24日消息(采訪人員 唐麗麗)3月23日 ,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了《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 明確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下調“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等內容 , 自2022年3月28日起執行 。
項目|降了!本月28日起,湖南核酸檢測費用不超過28元
文章圖片

(央廣網發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官網截圖)
抗原檢測最高12元
值得注意的是 , 《通知》新增了“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通知》同時明確 , 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 , 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 , 費用總額最高不超過12元/人次 , 其中 , 檢測項目最高價格5元/人次 , 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零差率銷售 。
上述價格為全省最高指導價 , 不區分醫療機構等級及方法學 , 不得上浮 , 下浮不限 。
核酸檢測費用總和不超過28元
隨著核酸檢測的進一步推廣并已呈常態化 , 《通知》對核酸檢測費用再次作出下調 。
據了解 , 此前 , “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單人單檢價格每人次25元 , 檢測以及試劑費用總和不得超過每人次40元;混檢價格每人次10元 。
根據《通知》 , 調整后 , 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單人單檢價格統一降至每人次20元 , 檢測以及試劑費用總和不得超過每人次28元;混檢價格統一降至每人次8元 。
免收門診診查費
《通知》還明確 , 群眾單純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的 , 包括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 , 公立醫療機構免收門診診查費;患者進行抗原自測的 , 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費用 。
同時 , 公立醫療機構應主動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價格 , 嚴格按照規定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 規范價格行為 。
《通知》還就其他事項作出相應規定 。
編輯:歐峰
原創版權禁止商業轉載 授權>>
轉載申請事宜以及報告非法侵權行為 , 請聯系我們:010-56807194
熱榜

    長按二維碼
    【項目|降了!本月28日起,湖南核酸檢測費用不超過28元】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