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診療活動能網絡直播嗎?

當下 , 網絡直播越來越普及 , 醫務人員的參與度也越來越高 。 診療活動是否可以通過網絡直播?診療活動網絡直播行為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關系?診療活動網絡直播可能存在哪些侵權、違法行為?
近日 , 在中國醫院協會醫療法制專業委員會舉辦的專題座談會上 , 來自政府有關部門、醫療機構、高校、法院、協會等機構的管理者和專家進行了研討 。 本期 , 編輯部對專家們的主要觀點進行集納與分享 。
01
非醫療機構直播平臺不能開展診療活動
【直播|診療活動能網絡直播嗎?】專家們一致認為 , 互聯網診療本質上是醫療行為 , 是通過互聯網平臺對患者進行的“點對點”診療服務 。 國家鼓勵醫師在醫療機構的平臺上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 。 2018年7月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 , 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3個文件 , 其中明確規定 , 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必須依托醫療機構 , 人員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 經批準許可方可進行 , 目的是為了方便群眾就醫 , 規范網上診療行為 , 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 , 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 。
非醫療機構通過直播方式開展診療活動是國家法律不允許的 。 互聯網直播門檻較低 , 對直播的傳播發布約束性、可控性不夠 。 非醫療機構或不具有醫學資質的個人 , 通過直播開展診療活動 , 缺乏開展診療活動的資質 , 缺乏有效考核監管 , 存在較大的醫療健康風險 。 即便是醫師 , 也不能在非醫療機構的直播平臺進行診療活動 。
02
建議醫師不要直播診療過程
另外 , 國家保障公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 在工作時間 , 醫師的執業行為應受到嚴格的限制和規范 , 以保證醫療服務的質量 , 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 醫師絕不能隨心所欲、一心多用 , 如直播時和網友互動 , 應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對待患者的生命健康 。
03
贊同醫師依法利用網絡開展科普宣傳
專家們普遍認為 , 醫師利用直播為大眾進行醫療健康咨詢和健康教育是應該得到支持和鼓勵的 。 但專家們一致強調 , 醫療健康咨詢和健康教育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實踐性、科學性 , 需要醫務人員接受專門的教育培養 , 進行長期的實踐和探索 , 更需要醫務人員的責任和奉獻 。
因此 , 依法咨詢、依法科普、依法直播是非常必要的 。 在現有互聯網醫療管理相關法律規范或醫院管理制度的基礎上 , 可以增加一些加強規范、完善制度的補充規定;也可以就相關問題制定行業公約 , 以公約的形式 , 規范醫務人員的直播行為 , 維護醫務人員的職業形象和醫療機構的公信力 。
04
對新業態新技術要有引導和規制
專家們認為 , 互聯網直播行為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法律關系 , 如 , 泄露公民隱私或個人信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的規制;直播廣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醫師從事互聯網診療 , 其執業行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制;如果有人通過互聯網直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還將受到刑事處罰 。 因此 , 互聯網直播應在法律規制下開展 。
參會專家一致認為 , 在現代社會高度發展的情況下 , 對出現的新業態、新技術 , 不應一味地遏制或打擊 , 而是要有所引導和規制 , 使其依法、有序、健康開展 , 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 , 跟上時代發展的腳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