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人只是證明確實有簽訂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擔責任,只有擔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擔責任 。
律師的見證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這種法律效力不是公證的那種效力,而是律師作為見證人,以第三者的角度,公正客觀證明當事人所為的一定法律行為了的真實性及合法性 。通常具有認定事實、確定責任及權利義務關系的證據效力 。
【合同見證人承擔什么責任】【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 , 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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