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將成“家庭賬戶”

去年12月31日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 , 明確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 , 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 。 此外 ,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成為“家庭賬戶” , 進一步擴大并規范個人賬戶使用范圍 。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將成“家庭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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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第九條規定: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居民醫保等的個人繳費;參保人員本人退休時未達到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的繳費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符合規定的中醫“治未病”費用及其他符合國家、省規定的費用 。
“這就意味著 ,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不僅限于本人使用 , 還可以成為‘家庭賬戶’為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買單 。 ”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舉例 , 正當盛年、身體健康的A先生 , 平時幾乎用不上醫保卡里的錢 , 而年老體弱的父母經常看病 , 醫保卡的錢就“入不敷出” 。 如今 , 他可以將這筆“沉睡”的錢用于給父母看病、買藥的自付費用 。
需要注意的是 , 《辦法》規定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健身、公共衛生或養生保健消費等費用 。 同時建立對個人賬戶全流程動態管理機制 , 做好收支信息登記 , 嚴厲打擊欺詐騙保 , 維護基金的安全 , 保障參保權益 。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將成“家庭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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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轉移接續職工醫保關系的在職人員、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應征入伍人員、出境定居人員 , 《辦法》在個人賬戶管理中規定:參保人員省內跨市轉移職工醫保關系的 , 個人賬戶資金跨市使用 , 不劃轉、不提現;參保人員跨省轉移職工醫保關系的 , 個人賬戶資金原則上隨其劃轉 , 特殊情況無法轉移時可以劃入本人銀行賬戶 。 原則上 , 個人賬戶需選定1家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就診 , 一般情況下為“一年一定” 。 如因居住地遷移等情形需要變更選定醫療衛生機構的 , 可向當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或指定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 除急救和搶救需要外 , 參保人員未經轉診到非選定醫療衛生機構門診就醫 , 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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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人員了解到 , 目前按照省的統一要求 , 我市實施門診共濟保障和個人賬戶改革的細則正在制訂中 , 詳情請關注惠州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發布 。
【來源:惠州電視臺hz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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