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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續簽勞動合同是自愿的,員工不續簽合同沒有什么法律后果 。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勞動合同期滿 ,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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