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離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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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有:
1、離職之前要提出書面辭職申請書,交代辭職的原因;
2、確定辭職后,將辭職申請書交給領導簽字批準,簽字完成后,將辭職申請書交給人力資源部留檔;
3、通常辭職要在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且等領導安排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交接工作時做好記錄,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4、離職前核對債務 , 歸還資料、辦公用品、車輛等物品并做好記錄;
5、簽合同的員工辭職,公司會下發解除勞動合同書 。
【法律依據】
【離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