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破壞軍婚被判刑 軍婚是什么?( 二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作出了細化規定:第一,軍人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婚外同居的 。第二,軍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軍人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與一般的缺點、錯誤迥然不同,如果沾染上賭博、吸毒等惡習又屢教不改的,則是對所在家庭之大不幸 。第四,軍人一方有其它重大過錯的 。
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11條“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之規定,在離婚管理法院方面也有特別規定 。
這些就是關于軍婚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