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性裁員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裁員經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 公司在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錯誤的 。原因是 , 從稅收的角度來看 , 如果勞動者獲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
【經濟性裁員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裁員經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直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 , 納入征繳個人所得稅基數 , 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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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有關規定是: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 , 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
員工所得到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數額 , 如果沒有超過所在地區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 , 就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 。
何為經濟性裁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 以下四種情形裁減員工20人以上的 , 屬于經濟性裁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 , 經變更勞動合同后 , 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
經濟性裁員有特殊的程序性要求 , 公司應該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 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 將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才能裁員 。這提前說明的30天不能用支付1個月工資來替代 , 期間應該履行勞動權利義務 , 但公司可以放棄要求員工履行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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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減人員時用人單位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 , 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同時 , 如果用人單位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 , 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 , 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
(本文轉載自網絡編輯部 , 所表述觀點僅代表作者或發布者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