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協議如何規避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競業禁止協議如何規避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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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禁止協議如何規避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你簽過競業協議嗎?
你有因為競業協議而被限制過找工作嗎?
競業協議這個事兒吧 , 看似很小眾 , 但其實 , 如果你真的碰到了 , 還挺麻煩的 。
不信你隨便一搜 , 各種因為簽了競業協議而找工作碰壁的事兒 , 還真不少 。
所以啊 , 作為求職者 , 咱們寧可多一個心眼子 , 也不能因為少一個心眼子而在求職路上自己不小心就給設了個“絆腳石” 。
競業協議的濫用
與其叫做競業協議 , 用競業限制這個詞會更具象和容易理解一些 。
競業協議的本質是用來限制員工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等保密事項 。
當然了 , 作為需要保密的義務人 , 公司是需要付給相應的報酬的——這個報酬由雙方商定 , 沒有具體約定的話 , 就以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為標準 。

競業禁止協議如何規避 競業禁止協議書一定要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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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 雖然法律都規定的好好的 , 但架不住有些公司它就是濫用競業限制 。
比如 , 不管三七二十一 , 所有員工 , 入職統統都必須得簽訂競業協議 。
在一些地方和行業 , 競業限制出現了所謂“異化”的現象 , 背離了作為保護商業秘密預防措施的制度初衷 。
關于競業協議 , 你必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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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競業協議 , 你必須知道
1、 不是所有人都必須得簽訂
《勞動合同法》第23條在授權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就保守秘密進行約定的同時 , 將保密事項的范圍限定在“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 并規定在前述限定的范圍內 , 用人單位可以與負有相關保密義務的勞動者進一步約定競業限制義務 。該法第24條又從正面規定 ,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這三類 。
總結一下 , 就是 , 只有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才需要簽訂競業協議 , 普通員工其實并不需要簽訂——公司不能不分崗位一視同仁就要所有員工都簽訂競業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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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必須有競業補償
負有保密義務 , 對應的是獲得相應的補償 。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 ,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 , 可以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
也就是說 , 公司如果3個月沒有支付你競業補償 , 那你就可以申請解除這個競業限制啦~
3、 競業限制最長不超過2年
競業限制并不是一直有效的 , 而是有有效期的 , 最長不超過2年 。2年之后 , 就又是自由身啦~
好啦 , 今天的科普小課堂就分享到這里 。
評論區說說 , 你對于競業協議的一些疑惑 , 我們會盡力回答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