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是什么意思 分居協議書范本一

什么是分居協議書
分居協議書,是夫妻決定分居時做簽訂的協議,其內容主要包括夫妻愿意分居,并且對分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一一作出約定 。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向法院起訴離婚時,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分居協議書是什么意思 分居協議書范本一】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這里的第四點就是作為起訴離婚的重要條件,而如何能證明分居滿兩年?最重要的證據之一就是分居協議書 。下面來看具體的2016分居協議書范本 。

分居協議書是什么意思 分居協議書范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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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分居協議書范本一
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愿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 。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
二、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愿恢復正常夫妻關系;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并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
協議人(方):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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