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斷了還能交嗎】按照規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度繳納 。每年的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下一年度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期 。未在規定的繳費期內繳納醫療保險費,中斷繳費不滿6個月的,可以補繳 。在3個月內補繳的,從補繳的次月1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3個月的,從補繳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斷保及待遇等待期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中斷繳費超過6個月的,醫療保險關系自行終止 。終止后要求重新參保的,在下一個保險年度繳費期內辦理續保手續,并實行90天的待遇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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