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管醉駕300米 檢方因復工未起訴

【企業高管醉駕300米 檢方因復工未起訴】11月30日(公布時間) , 廣西桂林 。10月18日晚 , 桂林某企業法定代表人莫某酒店喝酒后獨自駕車 , 自停車場行駛至酒店門口行車道等代駕 , 在等待過程中被民警查獲 。經鑒定 , 案發時莫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05mg/100ml 。11月17日警方以莫某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平樂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聯系代駕司機補充了筆錄 , 平樂縣人民檢察院表示莫某行駛距離僅約300米路程 , 且自愿認罪認罰 , 犯罪情節輕微 。最終考慮到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需要 , 平樂縣院依法對莫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

企業高管醉駕300米 檢方因復工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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