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債權該怎么執行

1、首先 , 要有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報告 ??梢砸郎暾垐绦腥嘶虮粓绦腥说纳暾?。這就是說 , 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 , 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要提交申請執行書 。有人認為 , 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是執行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必經程序 。
2、其次 , 是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 。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 。這就明確告訴我們,是指被執行人無方便可供執行的財產 , 就可視為暫時無法履行 。所謂到期債權是指第三人所欠被執行人的債權已到償付期限,應當立即收回 。
3、再次,無異議 。是指第三人對申請執行的到期債權沒有異議,即第三人對所欠債務認可,沒有爭議 , 或者第三人與被執行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清楚,如法院裁決、仲裁決定、公證文書生效的法律文書等 。如果第三人對到期債權提出異議 , 人民法院則不能執行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 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
【保全債權該怎么執行】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