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在晚年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子女繼承,或者在晚年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贈予子女并辦理過戶手續,將銀行存款轉交子女保管 。
無子女家庭,夫妻之間可相互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對方,或者身體不好的一方提前將房產過戶至身體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銀行卡并共同設置取款密碼 。
【有遺囑的繼承程序有哪些】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放棄繼承的需要發表放棄繼承權聲明 。公證處經審核材料并經調查證明情況屬實的,為繼承人出具繼承權公證書 。
繼承人就可以憑借公證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繼承過戶的手續了 。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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