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特征:
(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 。
(2)行為人尚未著手犯罪的實行行為 。
(3)行為人的意圖和目的,是為了順利著手實施和完成犯罪 。
(4)犯罪在實行行為尚未著手時停止下來,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
【犯罪預備形態有什么特征】《刑法》第二十二條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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